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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找法網特約嘉賓馬俊哲律師?,F在為大家解讀一下工傷證明應該怎么寫
工傷證明一般情況下,需要具備:
首先,發生事故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;
二、證人;
三、當日救治醫院及轉院的出院小結、手術記錄、檢查報告等。
才能進行工傷認定。傷殘鑒定也需要具備上述材料。
切記:復印病歷只能到醫院復印一次,不能復印第二次。
因此,各項病歷、檢查記錄、出院小結、手術記錄必須自己復印留底。
一般是由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填寫《工傷報告》,然后由公司填寫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》制定的《某某市單位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》交予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。然后再到市級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,也就是傷殘鑒定。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請工傷待遇。
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讀,希望能幫到大家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