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證丟了能在外地補辦,帶上戶口簿或居住證到住所地的派出所辦理,領取并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,然后繳納工本費,工作人員會發給一份領證回執,到時候憑領證回執即可領取證件。
身份證丟了能在外地補辦。
公安部印發的《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》允許公民在非戶籍所在地辦理身份證的更換、掛失、補辦。
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?。ㄗ灾螀^/直轄市)合法穩定就業、就學、居住的公民,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,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,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,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。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,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。
身份證異地補辦需要的材料如下:
1.身份證遺失聲明;
2. 戶口薄;
3.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張;
找法網提醒您,公民如遇身份證丟失、被盜,在戶籍地的,可持居民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并辦理補領手續;離開戶籍地的,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,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,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。掛失申報由本人提出申請,并填寫《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登記表》。公民還可通過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,查詢丟失身份證的相關信息。
在異地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。
異地辦證的人員需要在當地合法穩定就業、就學、居住,才可以申請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。異地受理工作采取“異地受理、原籍審核簽發、異地制作發放”的模式。但是,部分地區對少數民族文字證件暫時還不能受理。
換證補證收費標準統一降為每證20元。
第一步,申請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、簽注的居住證,到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。未滿16周歲人員,按規定由其監護人陪同,代為辦理各項手續。
第二步,通過審核后,于公安局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,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,繳納工本費,完成申請手續。
第三步,受理信息將通過全國系統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,由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審核簽發。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因申請人信息差錯、身份無法核實等不予審核簽發的,異地受理點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并退回工本費,申請人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。
第四步,受理信息經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后,由江蘇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完成證件制作和核驗發放。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。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,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。換領證件的,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》第二條
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,在申請領取、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,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。
第九條
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,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。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,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。